拼 音 | zhēng | |
---|---|---|
多 音 | 1音 | |
部 首 | 爫 | |
笔 画 | 8 | |
五 笔 | EVHJ | |
注 音 | ㄓㄥ | |
结 构 | 上下结构 | |
笔 顺 | 详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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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 古文字(海内外)
解释及文献记载
【爭】的意思(怎么读,拼音)
1.“争”的繁体字。
2.奪取、互不相讓。《左傳•隱公十一年》:“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,潁考叔挾輈以走。”《北史•卷二十二•長孫道生傳》:“嘗有二鵰,飛而爭肉,因以箭兩隻與晟,請射取之。”
3.較量﹑競爭。《書經•大禹謨》:“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”
4.辯論:“據理力爭”。《左傳•昭公六年》:“民知爭端矣,將棄禮而徵於書。”《史記•卷五十五•留侯世家》:“此難以口舌爭也。”
5.相差﹑差別。唐•杜荀鶴《自遣詩》:“百年身後一丘土,貧富高低爭幾多。”《水滸傳•第六十九回》:“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,豈爭他一個?”
6.規勸。同“諍”。《呂氏春秋•仲春紀•功名》:“關龍逢﹑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,爭其上之過。”
7.如何。同“怎”。唐•韓偓《哭花詩》:“若是有情爭不哭,夜來風雨葬西施。”元•鍾嗣成《一枝花•生居天地間套•梁州曲》:“爭奈灰容土貌,缺齒重頤。”
【爭】在康熙字典里的意思
【巳集中】【爪字部】
〔古文〕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音箏。
【說文】引也。从。
【徐鉉曰】音曳。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【廣韻】競也。
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
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
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
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
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考證:〔【禮·曲禮】非理不決。〕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。